应急预案

川岛镇游客因恶劣天气停航滞留应急预案


川岛镇地理位置特殊,因恶劣天气停航事件时有发生,为提高我镇对游客因恶劣天气停航滞留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理因恶劣天气停航滞留游客事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停航预警


山咀港务局每天要指定专人收看天气预报,一日发现风力增强或其它恶劣天气并有可能停航的,经请示指挥部后,及时发布预警,镇党政办、川游公司、上川飞沙滩旅游中心、下川王府洲游乐中心要及时通过公示、广播或在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的方式,建议游客或旅行团不前往两岛或提早离岛。


(二)应急决策基本程序


1.山咀港务局发出停航预警通知后,立即向镇党政办报告,并通报川游公司和上川、下川两景区旅游中心。

2.镇党政办接到停航预警通知后,经请示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后,立即报告台山市应急办(同一时间川游公司报告台山旅游局及各旅行社);

3.川岛镇处理游客滞留事件指挥部全体成员就位,先召开15分钟紧急会议,随即部署相关工作和应急措施;

4.川岛镇处理游客滞留事件指挥部领导和下设的各工作组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组织实施各项相关工作和应急措施。

5.各个应急工作组迅速调查摸底,并于停航1小时内向指挥部汇报滞留游客的情况(包括游客总数、团队人数、外省游客人数和所乘飞机、火车的时间);

6.指挥部办公室和川游公司分别向台山市应急办和台山市旅游局报告游客滞留的有关情况;

7.及时召开景区经营业主的有关会议,确保全方位按要求优待滞留游客。


(三)应急安抚措施


因天气原因导致停航属不可抗力。为促进景区持续发展,对因停航导致游客滞留,将采取以下措施:

1.游客滞留第1天,建议景区内酒店对在原酒店入住的游客在原房价基础上给予优惠。

2.游客滞留第2天,景区内酒店对在原酒店入住的游客按旺季100元、淡季80元的标准收取房费;山咀港务局下属第一、第二停车场自当天起免收车辆保管费。

3.游客滞留第3天,镇政府向酒店按旺季60元、淡季40元的标准购买服务,安排滞留游客在原酒店免费入住。

4.游客滞留第4天起,在第3天措施的基础上,滞留游客饮食由镇政府统一安排。

5.滞留期间,政府指导山咀区域的私人停车场最多收取滞留游客两天的停车费,且不超过50元/天。

6.滞留期间,镇政府要加强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巡查,打击哄抬物价等行为。

7.镇处理游客滞留事件指挥部可视滞留事件的严重性,根据实际情况再相应作出调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