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公众抓,平安伴随你我他
各位旅客,请注意,为了公共安全,请勿携带以下违禁物品进入港口哦!
严禁携带以下危险品进港乘船
严禁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进港乘船
一、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具
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工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类刀具范畴。
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参照本标准制定。
二、仿真枪认定标准
1、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闸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2、枪口比动能的计算,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规定的计算方法执行。
三、携带违禁品处理适用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