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川航船务有限公司船舶燃油供应资格采购项目招标方案
招标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船舶燃油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台山市川航船务有限公司现有高速客船,为保证船舶日常的正常运营,并且能够获得质量好和价格优惠的燃油,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资质优良的船舶燃油供应商。
3.服务期限:中标后签订服务期为一年。
4.服务地点:台山市山咀港山咀码头
二、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1.招标方式:本项目在全国范围内采用公开方式招标;拟采用现场举牌宣价竞标,邀请第三方进行监督。
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进行船舶0#柴油加注服务招标。
三、招标组织形成
自行招标:雇请第三方监督招标,公司多部门人员组成项目招标工作小组组织招标。
四、招标原则和资质要求:
1、招标原则: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接受投标报名,不限制任何潜在投标人。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
(2).标人必须是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的供油商;
(3).标人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及其它法规、规章的要求,防止水域污染;
(4).标人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标人具有连续经营成品油供应五年以上的良好业绩和信誉;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 拾万元整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银行保函、银行电汇。
(8).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通知要给船舶加注燃油时,能在2小时内到达山咀港加注点。
(9).标人必须符合海事、交通、安监等主管部门对船舶加油的相关法规,做到合法合规为船舶供油;并服从港口管理。
(10)标人要符合环保检测标准。
(11)标人至少具备两台符合危运标准的加油车,并提供公司及加油专业人员的有关证照复印件。
五、计价方式:
1.本次招标数量以升为计量单位,金额以人民币(元)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是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综合单价,包括燃料供应中的燃料油价款、劳务、材料、质检、运输、装卸、检测、验收、管理、保险、税费及售后服务等及一切与供货相关的费用。
3.举牌宣价竞标的单价,以中石化油公司(对应油品)当日挂牌价为基准,每升柴油优惠0.8元作向下浮动(每举牌一次下浮0.05元整)。
六、招标工作计划
1.组织公司招标小组自行招标、雇请第三方监督招标。
2.发布公告
3.资格预审
4.确定合格投标人
5.现场举牌宣价竞标
6.合同签订
七、评标的监督
现场举牌宣价竞标在第三方部门监督下进行。监督部门对本次进行全过程监督。
六、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公司 董事会、经理室 组成。
七、定标
1、招标人将现场举牌宣价竞标中报价最低者定为中标人(现场举牌宣价竞标中报价按低到高排名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若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八、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最终确定的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还需提交人民币 叁拾万元整 的燃油品质量及供油服务保证金,方可进行船舶柴油加注服务(提供的柴油必须要符合国家标准“国6”)。